「妊娠糖尿病」與「葡萄糖耐量性試驗」簡介
作者:東元醫院婦產科/盧凡醫師
原資料來源網址

■ 定義:凡是在懷孕期間發現的糖尿病稱之為「妊娠糖尿病」。 

■ 發生率:1-3% 

■ 發生原因:

原來即有糖尿病
妊娠本身的「促糖尿病生成性」
人類胎盤激乳素會對抗胰島素的作用。
胎盤的胰島素分解素有分解胰島素的作用。
懷孕時所分泌的大量女性賀爾蒙,黃體素與腎上腺皮質素會加強體內對胰島素的抵抗力,導致血糖上昇。

■ 一般孕婦建議於24-28週接受檢查,具下列因子者應提早檢查:

前胎糖尿病病史
家族有糖尿病病史
曾產下嬰兒體重超過4000公克
曾產下死胎或先天畸形嬰兒
反覆性流產病史
肥胖
持續性陰道念珠球菌感染
尿糖
羊水過多或預估胎兒體重過重

■ 妊娠糖尿病對母親的影響:

糖尿病酮酸血症或高血糖高滲性非酮酸性糖尿病昏迷。
妊娠糖尿病的孕婦在十年內約有50%變成糖尿病。

■ 妊娠糖尿病對嬰兒與新生兒的影響:

低血糖
巨嬰症
呼吸窘迫症候群
電解質不平衡:如低血鈣與低血鎂。
黃疸
生產傷害
胎死腹中
腦性麻痺的比率增加
痙攣發作的比率增加

■ 什麼是「葡萄糖耐量性試驗」?

這是一種「篩檢」與「診斷」妊娠性糖尿病的方法。
所謂「五十公克口服葡萄糖耐量性試驗」是屬於「篩檢」的方法,也就是在懷孕第二十四到二十八週時,口服五十公克葡萄糖,然後抽血檢測一小時後的血漿血糖值。若血漿血糖值超過140mg%,便表示陽性反應,此時應即接受「一百公克口服葡萄糖耐量性試驗」,以確定是否有妊娠糖尿病。 。約有百分之十八的孕婦會在篩檢時呈現陽性反應。
所謂「一百公克口服葡萄糖耐量性試」,就是先抽取檢測空腹血漿血糖,然後口服一百公克的葡萄糖,分別檢測服用糖水後一小時、二小時及三小時的血漿血糖值。標準判定值分別為空腹血糖低於105mg%,一小時血糖低於190mg%,二小時血糖低於165mg%,三小時血糖低於145mg%。若任兩項血漿血糖值高於標準,則表示罹患「妊娠糖尿病」。
約有百分之三的孕婦會罹患「妊娠糖尿病」,此時應開始接受飲食控制,必要時接受胰島素注射,嚴格控制血糖,以確保母體與胎兒健康,避免併發症。 

■ 結語:

   只有全面接受高品質的產前檢查,才能提供下一代健康的優生保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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